专注能源、矿产行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培训师资与会展服务
购物车
分享 操作

矿业人必知的4个环境保护法律问题

矿业课程阅读 02020-02-28 14:02

1、什么是环境?什么是环境保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就是通过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措施,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还要依据人类的意愿,保护和改善环境,使它更好地适合于人类劳动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坏环境并危及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环境保护所要解决的问题大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身心的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国家的安定有关,对保障社会劳动力再生产免遭破坏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人类对环境认识的深入,环境是资源的观点,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空气、水、土壤、矿产资源等,都是社会的自然财富和发展生产的物质基础,构成了生产力的要素。

    2、什么是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原则?

    答:所谓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原则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3、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情况怎样?

    答:1979年我国通过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环境保护法律体系。1973年我国的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诞生。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截至1998年底,我国共发布国家环境标准412项,现行的有361项,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0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230项,环境标准样品标准29项,环境基础标准12项;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即环境行业标准)34项。与此同时,到1998年我国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律6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法律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34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90多件、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900余件、环境保护军事法规6件,缔结和参加了国际环境公约37项,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1995年和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7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200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为项目的决策、项目的选址、产品方向、建设计划和规模以及建成后的环境监测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总之,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付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4、我国建立了哪些矿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环境污染。矿业环保法遵循“污染者负担”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国的环境立法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关于矿业环保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制度。《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使开发与环保并重,提高利用率,设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矿山开发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开发利用的“三废”处理、矿山土地复垦与土地保护利用、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及矿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进行统筹规划并保障实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及达标排放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设立矿业企业首先应进行环评,在建设过程中应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开办矿山企业必须遵循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污水达标排放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超标排放罚款,达标排放征收排污费,严禁有毒废水排放。

    (3)土地复垦制度。矿业环保中很重要的就是土地复垦,特别是保护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及《黄金矿山砂金生产土地复垦规定》(1993年3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中规定了“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原则,并要求开发者植树种草,恢复表土层和地表植被。

    (4)矿业权补偿限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开采矿藏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枯竭或地面塌陷,对他人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应采取补救措施,负责赔偿。其他法律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

    (5)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均规定,对固体废弃物实行集中定点处置,在矿业企业设立前须有相关的废物填埋与处置场所。

    除上述制度外,还有基本农田保护、重大事故紧急处理、限期治理等制度。


推荐课程
  • 2020第一期金属与非金属厂矿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提升培训...

    已结束 北京
    ¥3780.00
    90人报名
  • 2020年第一期 金属与非金属厂矿企业班组长素质提升培...

    已结束 四川
    ¥3680.00
    21人报名
  • 郭屹:新形势下煤清洁转化技术发展的困境和出路...

    新形势下 煤清洁 转化技术
    免费
    50人已学
  • 康红普院士:千米深井软岩巷道围岩协同控制技术...

    千米深井 巷道围岩 软岩巷道 控制技术
    免费
    76人已学
  • 煤矿安全检查工实操培训教学

    煤矿 安全检查 实操培训
    ¥9.90
    18人已学
返回 顶部 在线 咨询 培训 需求 讲师 加盟 扫描 关注